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悉心指导下,在全省体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四川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着成效。全省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纵深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逐步提高,体育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增强,体育工作的法制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推动全省体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做好全省体育系统未来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家、省“七五”普法规划的精神,结合全省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省”、“治蜀兴川”的最新要求,坚持普法与围绕体育中心任务相结合,坚持普法和法治体育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体工作,为开创我省体育工作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体育强省”和“健康四川”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全省体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法治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体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综合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在全省体育系统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体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协调推进体育中心工作和体育法治宣传,更好地服务“依法治省”、“治蜀兴川”大局,为全面实施《四川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体育权益发挥作用。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从体育工作的实际和体育队伍的特点出发,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针对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特殊人群,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体育系统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扞卫者。
(四)深入开展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在体育系统及全社会深入开展《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四川省体育条例》、《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等重点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体育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促进各行各业树立体育法治观念,引导体育系统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五)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体育系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体育系统思想道德水平。发挥法治在解决体育社会组织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推动各类体育社团、协会、俱乐部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行为。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体育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体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修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公务员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公务员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学法活动,重点学好行政法律法规和体育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应当有针对性地组织2次以上专题法治讲座。积极组织公务员参加人事、法制、行政学院等部门和单位举办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三)深入开展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体育行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项目管理人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体育经营单位工作人员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各级各类体校要开设法制教育课,保证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特别是要针对运动员这个特殊群体特点,注重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的培育;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运动员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继续抓好小运动员的法律启蒙、法律常识和预防违法犯罪教育,着力提高自我保护、分辨是非和行为自控的意识和能力;继续抓好教练员和大龄运动员的法治理念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着力强化守法爱国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把法制宣传教育寓于管理服务之中,培育自觉守法的意识。
(四)加强全社会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契机,深化面向全社会的体育普法宣传,加大体育普法宣传与群众体育工作结合力度,提高体育普法实效。扩大体育法治宣传阵地,依托群众体育赛事、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等群众体育工作平台,积极宣传普及体育法律法规和公民体育权利知识,树立体育健身是公民权利的基本理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体育法律法规宣传氛围。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各市(州)体育部门应根据本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体育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市(州)体育部门五年规划印发后,应抄送省体育局政策法规与宣传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确保本规划的贯彻落实。2018年省体育局对各市(州)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省体育局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体育部门、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机关配合实施、全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法治工作队伍,把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一线。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业务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保障工作经费。要将普法和体育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体育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充分利用每年的“8·8全民健身日”、“12·4国家宪法日”和体育竞赛、国民体质监测、“体育三下乡”等大型活动时机,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的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及法制讲座、普法橱窗、讨论会等短、小、精宣传手法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以案促学、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查促学、以活动促学等不同形式寓法于乐,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潜移默化受到法治教育,不断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