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委员:
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044号提案《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研究,就提案提出的5个方面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我省城市社区实际,创新体制机制,以优化社区设置、理顺管理空间、整合发展资源、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为重点推进社区建制调整优化,共增加社区建制461个,对1307个社区管理边界进行优化调整;启动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社区、小区环境,取得显着成效。
二、主要成效
(一)发展治理体系日臻完善。省委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全覆盖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统筹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社区治理框架。先后投入3.75亿,分三批开展450个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建设,形成了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
(二)厘清社区权责边界职责。联合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事项准入和动态管理机制,制定城乡社区依法履职、协助办理、工作负面事项指导“三项清单”,从制度层面推动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严格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等下沉。
(三)社区综合服务明显改善。近3年,投入1.6亿元,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项目411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持续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规划建设,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电子商务、社区服务、养老托幼、就业培训等综合服务功能得到全方位拓展,城市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渐成常态。
(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2012年至今,全省共从优秀城乡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1093名;严密组织社区“两委”换届,推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化建设,提高社区专职人员基本报酬,以社区“两委”班子为骨干、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会工作人才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日趋壮大,全省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2.4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13.6万人。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制定《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社区工作者选聘标准和程序;完善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制度,建立薪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加强社区干部、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督管理,严格履职考核。扎实做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相关工作,通过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发展社区服务业吸纳一批、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一批、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带动一批等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进入社区工作、服务。
(二)持续拓宽社区干部发展空间。推行“导师帮带制”,设立社区实训基地,开展顶岗学习实践,加强社区工作者培养锻炼。按中组部有关要求,持续做好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工作,优化职位条件设置,招考年龄从35岁放宽到40岁、民族地区42岁、获得国家相关综合表彰的45周岁;将学历调整为高中(中专),涉藏地区放宽到初中;突出人岗相适原则,科学设置考试内容。
(三)持续推进社区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区域景观创建、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实施,提升社区街区品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体系,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和“亲民化”改造,推进“一房多用”、动静分区;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内部功能布局和服务时段管理,统筹优化政务服务、党群活动、协商议事、文体托育等服务。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建设社区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完善自助服务设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指导做好财政保障。按照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指导市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工作实际需求等,合理确定社区专职人员报酬及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统筹好资金做好社区专职人员报酬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省级财政将密切关注基层财政收支运行状况,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缓解基层财政收支压力,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6月30日